湛江理工职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方案

 

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,课堂教学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径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,规范课堂教学行为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,学校决定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。

一、评估目的和意义

1、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,了解我校课堂教学的质量状况,把握教师课堂教学的整体水平和效果;

2、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,使任课教师明确自身的课堂教学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,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;

3、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,发现先进,鞭策后进,表彰和奖励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研究、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;

4、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,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的秩序和行为,推动我校教风、学风的建设,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、和谐发展的良好条件和氛围。

二、参加评估的对象及评估时间

(一)评估对象

评估对象为:所有任课教师。包括外聘教师和兼课教师。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实行“学生评议、领导评审”的考核原则,各部分权重依次为70%30%

(二)评估时间

评估时间:学生评议时间为第十四—十六周,领导评议时间为第十八周。

三、评估的方式与标准

(一)学生评议

由任课教师所在班级的全部学生参加评分,去掉10%最高、10%最低分后,按平均分值计算,然后计算折算分值。教务科负责组织落实,班主任协助。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的任课教师,按平均分值计算。

(二)领导评审

由主管领导,教务科、各教研组长等参加评议,由教务科负责计算平均分值。

四、评估依据

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依据按《湛江理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测评项目与等级评定标准》执行。学生评定含十项指标:概念讲解、重点难点、逻辑条理、能力培养、语言表达、板书设计、教学纪律、管教管导、作业布置、辅导答疑。

五、评估总结

(一)学生是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主体,每学期对教师进行评议,每学年对教师进行年度评估,两学期学生评议分数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年度评估的依据。

(二)评估结果评定主要由教务科负责,以教研组为单位统计总分,最终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。评估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
(三)各教研组将任课教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列,评定评估等级。要求全教研组获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15%

(四)教务科负责将全校每学期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统计、分析并向全校通报,同时向各组反馈各组的具体情况,组长负责将本组的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。

(五)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学期业绩津贴等级的发放标准,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主要依据,作为评优、晋升的参考材料。

()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获得A等者方可申请当年度的教学优秀奖。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为C等者,限期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适当限制其教学工作量;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为D等(不及格)者,不能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,连续两次评估为D等(不及格)者一年内不能承担课堂教学任务。

六、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
附:《湛江理工职业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》

表一:湛江理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测评项目与等级评定标准(学生用)

表二:湛江理工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测评项目与等级评定标准(教务科用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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